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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零三章 他把快乐留给自已,悲伤全给读者

随后,蘑菇屋二老,就带着三位作家,去采购。

而迟余和张梓枫,两人背着筐,在山间田野里悠哉悠哉,说是割草,其实就是玩,然后顺手割一些草,再采一些花回去。

毕竟是要过诗意的栖居,而不是精疲力尽的生活。

时间也就是在这种,轻松随意的氛围里,慢慢流转。

……

蘑菇屋来了作家,那话题,便大量地往文学上边靠,这对于蘑菇屋的其他三位来说,可不是什么简单的事。

好在有迟余,总能接住他们的话。

大部分时间,就是干活,然后吃饭,加上一点点娱乐,最后就是休息。

“你们这节目,也太爽了吧?”

早上,余桦坐在凉亭里喝茶,见迟余慢跑回来后,笑着说道:“要是我当年看到你们这么舒服的话,估计也想着当艺人去了。”

“余桦老师,您真是因为不喜欢给人拔牙,觉得那些文化馆的人舒服才开始写作的吗?”迟余一直不太相信这个说辞。

因为太过接气了。

如果是真的话,那就只能说明,学医的似乎都比较容易开启写作之路。

比如迅哥儿,比如余桦,比如之庵,比如那个冯棠,都是一开始是学医,后来变成了作家。

“是真的。”

余桦笑着点点头:“我一来是真的烦透了给人拔牙,你也知道,那会儿不像是现在,一般来拔牙的,都是已经到了不得不拔的程度。我可能不止一次地说过,口腔是我见过的,世界上最没有风景的地方。”

他说自已当时,已经在五年的牙医生涯里,拔掉了1万颗牙!

已经拔的有些麻木不仁了。

“我那会儿工作的时候,经常从窗户看到外面大街上有一个人显得很悠闲,好像没事一样,就很羡慕这种生活。”

“我有一次问他干什么的,回答说,他在文化馆工作。”

余桦说道:“我一听,当时就心动了,就问,怎样才能到文化馆工作。他告诉我说,会画画,会乐器,或者是会写作也行!”

那会儿文化馆,确实是这样的。

尤其是那是八零年代,文化人、知识分子这些名词,在社会上还是一种普遍意义上的褒义词。

“所以您就开始写小说了?”

迟余说道:“没有像迅哥儿一样,还纠结了许久?”

“哈哈,我想起来了,你演的那个迅哥儿简直是太好了。我现在一闭上眼,想到迅哥儿这三个字,一下浮现的就是你的样子。”

余桦笑着说道:“还有电视里的写《狂人日记》那一段,我一个写小说的都给看哭了,简直是太梦幻太美好了!”

迟余笑了笑:“都是导演和编剧做的好。”

余桦没有再说这个,他说回转行的事:“那时我回家,觉得画画和乐器,我肯定是没有那个才华,思前想后,不然就写作吧!”

这个思前想后,也是真够随意的。

最简单的排除法嘛。

随后他又说,确定要写作后,就苦练写作,先找一个《人民文学》,看看里边什么时候用冒号,什么时候用逗号,什么时候用句号,然后就开始写作。

一开始自然是顺畅的。

他从顶级的《收获》《人民文学》这些文学杂志开始投稿,不行就一路往下顺,退稿都能堆满一间屋子。

估计是夸张的说法。

最后终于成功,再后来,就有了《活着》!

连莫彦都如此评价他曾经的室友:“余桦是写字最少、赚钱最多的作家,他是天才!”

当然,余桦也反过来评价莫彦的《生死疲劳》:“卧槽!写的真特么好!草!”

……

“卧槽!迟余的真特么帅!草!”

当《杀破狼2》的第一版预告片千呼万唤始出来后。

人们看着预告片里,只出现了几个镜头,却帅的一塌糊涂的迟余,不仅留下了余桦式的弹幕。

“为什么没有打戏?不会,这又是一次诈骗电影吧?”

预告片里边,并没有给迟余的打戏片段,所以一些人心底,就开始嘀咕了,会不会是,挂羊头卖狗肉?

毕竟这种事情太多了。

电影里边有,小说里边,更多。

但是更多的,是期待下一部预告片。

实在是,虽然这可能不会是迟余的第一部打戏(如果是挂羊头卖狗肉的话),但是,肯定是迟余的第一部现代戏。

光是预告片的西装三件套,就足以让粉丝位兴奋。

不得不说,宣发方把观众的心思拿捏的死死的,也把流量密码拿捏的死死的。

而在一周后,当第二款预告片出来时,观众们集体高潮了。

当然,这些都是后话。

现在众人只是在蘑菇屋里,在不录节目的时候,看了一遍预告片。

三位作家虽然年纪大了,但精神头还很足,坐在亭子里,吹着山风,喝着小酒,恣意洒脱。

“打戏拍着好玩吗?”余桦问道。

迟余咧了咧嘴:“您要是说问像刚刚这部杀破狼里的,拳拳到肉的打法,确实挺爽的。要是那种慢动作,我觉得大概没什么意思吧。”

“拳拳到肉?”莫彦看了过来。

迟余正想说,何炯开口了:“您三位可能不知道,我听吴兢说,拍这部戏,他自已打断了好几根骨头,迟余也裂了两根肋骨。”

“嘶!”

之庵倒吸一口冷气:“肋骨都裂了,不疼吗?”

迟余点点头,又摇摇头:“打的那会儿,老实讲,没感觉到疼,等拍完,抹红花油的时候,才发现肋骨疼,拍片子才知道是裂了两根。”

“也是够拼命的。”余桦说道。

黄雷感慨道:“现在拼命的演员,已经越来越少了。要不然,你看电视里,打戏越来越华丽漂亮了?”

“以前的老港片里,我最喜欢看程龙的。”

余桦说:“尤其是后边的那些花絮彩蛋,看着格外有趣。你看他各种不要命的方式,还有那个从高楼上跳下来的,光是看着都害怕。”

“电影嘛,大家都想看到一些,超越人类极限的东西。”

迟余笑了笑:“如果总是那些家长里短的,估计大家就不怎么想去电影院了。这跟你们写小说也差不多,总是要高于生活本身的。”

“有道理,喝一杯!”

余桦说道:“我发现,跟你说话,格外有趣。你让我想起来了歌手李建,他说话也很有趣。”

李建啊,就是你怎么看旭利亚局势的那个李建。

江湖传闻,李建和余桦,是双向奔赴的好朋友。

余桦每次跟李建说,自已最近再读什么什么书,李建就会马上开始读,然后两人下一次见面时,他就能聊。

而李建出新歌,余桦也是最忠实的歌友。

“李建特别有意思,他之前参加芒果台的《我是歌王》,虽然没有拿到歌手的称号,但是收获了段子王的称号。”何炯说道。

“哈哈,我记得还有秋裤男神的。”余桦提醒了一句。

“对对对,还有秋裤男神。”

“哈哈哈哈!”

众人在山风中的亭子里聊天,这时,屋里电话铃声响起。

“何老师,我去接吧。”迟余主动起身。

“哥,我跟你去。”张梓枫都快要坐困顿了。

她就像是那种,小时候家里来了一群客人,然后大人们往往能聊天的深夜,她就坐在大家身边,一句话也说不上,最后困觉的孩子。

“这对兄妹,看着还真像那么回事。”之庵说了一句。

“迟余可以,这孩子太沉稳了。”

余桦说道:“我见过一些跟他年纪差不多大小的,直到更大一些的,都三四十了,还天天把男儿至死是少年挂在嘴上,但行事却是幼儿园水准。”

“什么叫少年?”

“我觉得迟余这样的,才真正是少年感。”

余桦的夸赞,迟余没有听到。

他此时正因为话筒里传来的声音,而短暂失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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